全国政协委员饶克勤建议:完善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政策

2021年03月12日 17:07|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张春莉) 饶克勤委员认为,我国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整体不高,人均筹资水平仅为城镇职工医保的16%,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不平衡、不充分制约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促进内循环发展的内在要求。

他表示,居民医保筹资有五个方面问题值得关注和研究:一是参保人员的逆向选择。由于参保的自愿性,必然存在选择性加入或退出问题,给居民医保的筹资和运行带来风险。二是筹资的可持续和公平性。目前,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2.6倍,城市最高与最低收入组相差8倍,但不同收入人群都缴纳同样的参保费用,富裕居民没有承担更多的筹资责任。三是经济发展与筹资水平。目前,农村居民医保人均政策筹资水平为830元。其中,个人缴纳28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约1.5%,占年医疗保健支出的比例约16%。四是保障水平与个人负担。调查发现,农村致贫性医疗支出发生率8.8%,因医疗支出导致的贫困深度为贫困线的16%。五是服务可及与利用效率。要高度重视“分解住院”、“低标准收治入院”、“挂床”等行为。同样,医保发展对就医行为将产生影响,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面临较大挑战。

为此建议:

一、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立法。要完善法律保障,对筹资模式、筹资标准、筹资结构、筹资增长机制、相关出资方的责权利要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减少筹资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二、 明确居民医保筹资目标。建议十四五把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定位在居民可支配性收入的5.0%。其中:政府与个人的筹资比例为3:2。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和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均增加20个百分点。

三、 改革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改革单一水平的定额补贴和缴纳的办法,建立以城乡居民收入(或收入分组)为基数,个人按比例缴费的筹资机制,增强筹资可持续性、公平性和风险分摊的作用。建议十四五个人缴费水平达到可支配收入的2.0%。

四、 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在改革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的同时,完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医保的补充作用。做好制度间的衔接,避免重复报销和救助空白。打通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的结算系统,形成一站式结算。

五、 控制不合理医疗费增长。落实分级诊疗,提高基层报销比例;发挥医保战略购买者作用,降低医药器材成本,加快支付制度改革,理顺供需方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管,重点从次均费用转向服务质量和绩效。


编辑:鲁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