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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婚姻法相比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何变化?
我国婚姻法一直以来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除此之外还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作为禁止结婚情形之一的。但是,民法典第1053条对禁止结婚的规定中去除了这一情形,增加了“重大疾病如实告知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该说,这一规定的改变,是对结婚自愿规定的完善,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体现。结婚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只要双方知情且自愿,患病之人也应有与他人缔结婚姻的权利。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结婚 禁止 民法典 情形 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