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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强农村房屋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要严格规范农村建房选址,做到科学选址、规范审批、严格管控切坡建房。要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户集中安置点(尤其是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并将质量抽查评定结果纳入省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体系;督促建设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防治措施,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排查,将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农村房屋及周边纳入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常态化巡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动态排查范畴。
川紫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地质 灾害 农村 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