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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评价不能异化为生意

2021年05月21日 16:15  |  作者:马树娟  |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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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新闻发言人指出,当前,营商环境评价乱象频出,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

营商环境反映着一个地方的市场发育程度、法治保障程度、对外开放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驱动经济的重要抓手。为了更好引导和督促地方政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但也强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被评价者的正常工作或者增加其负担,更不得利用评价牟利。

但现实中,本应引导地方政府深化改革的营商环境评价,却在一些地方被异化成一门生意:有的机构为凸显评价的“权威性”,让榜单卖个好价钱,随意打出“中国”“国家”的名号,误导公众;有的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收取参会费、培训费;有的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收取“好处费”“赞助费”……面对各类营商环境评价榜单的诱惑与压力,一些地方政府不是静下心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招,而是头脑发热地在各类榜单的排名上花心思。如此“努力”不仅用错了方向,这种“配合”也让整个营商环境评价领域更加鱼龙混杂。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而非各种可以花钱买来的排名。面对异化的营商环境评价乱象,地方政府要保持清醒:花钱买来的排名或许可以在短期内成为招商引资的敲门砖,但绝非促进地方经济长期发展的万能药,唯有真正种好“梧桐树”,方可引来“金凤凰”。当然,有关部门也要从“供给侧”着手,依法严厉惩治各类注水、造假、假借排名收费等违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营商环境评价真正成为营商环境的“晴雨表”。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营商环境 评价 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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