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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的生育水平会如何变动?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为1.3。总和生育率的变动受群众生育观念、生育养育成本、婚育时间安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十四五”时期,压低和抬升我国生育水平的因素共存,生育水平的变动取决于二者的综合影响。
具体来看,压低生育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高昂,女性面临的工作-家庭冲突显著抑制了群众的生育意愿,也导致了婚育推迟现象。这些压低生育水平的因素在“十四五”时期仍将继续存在。
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尤其是工业化、现代化带来的我国人口婚姻和生育观念的转变。监测数据显示,女性理想结婚年龄已从60后群体的26.2岁提升至90后群体的29.9岁,女性理想子女数从60后群体的2.04个降至90后的1.85个,90后群体打算生育子女数已降至1.66个,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生育水平在1.6以下的可能性更大。
第三,新冠肺炎疫情可能使年轻人群体就业、收入状况的不确定性增强,人们的安全感降低,加剧女性面临的生育养育困境,导致婚育安排延后甚至取消。
另一方面,分析我国人口转变实际情况,也存在着促进我国生育水平回升的因素。一是,近年来,我国婚姻推迟和生育推迟现象显著,是拉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原因,同时也累积相当的被推迟生育潜能。从世界人口发展的规律来看,婚育推迟大多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积极生育支持配套措施的出台,广大群众在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面临的压力将会得到缓解,这将会促进被推迟的生育潜能释放,促使生育水平向上波动。二是,总和生育率是时期指标,波动是常态。考虑到我国生育水平是在短期内快速从2016年的1.7左右下降至2020年的1.3,生育仍具有很大弹性,随着积极配套措施的出台,生育水平可能出现一定回升;三是,随着新冠疫情的好转,因疫情导致的婚姻推迟和生育推迟大部分将得到补偿。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生育意愿低迷、婚育观念转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在短期内仍将持续压低生育水平,我国可能出现极低生育水平。但是,随着生育支持配套措施的出台,以及新冠疫情影响的消退,“十四五”末期或“十五五”时期我国生育水平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
为积极应对低生育水平带来挑战,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一是要实施更加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随着我国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当前生育政策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已经十分微弱,生育、养育、教育等配套措施成为影响人们婚育行为和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未来应着力加强配套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
二是要鼓励适龄婚育。当前,我国处于第一次人口转变和第二次人口转变相叠加的时期,婚育行为和观念正在发生一系列新变化,晚婚晚育普遍。应加强宣传倡导,缓解群众的生育养育压力,鼓励适龄婚育,促进家庭发展,提升生育意愿。
三是要加强人口动态监测。我国的人口发展处在重要转折时期,多次调查均显示,我国女性婚育观念代际落差明显,表现为年轻群体婚育推迟、生育意愿下降、婚姻稳定性降低、同居现象增多等特征,我国生育水平变动还没有稳定。更长远看,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会稳定在什么水平或趋向什么水平,亟需加强人口动态监测,进一步把握我国的人口婚育变动趋势。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李月)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生育 水平 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