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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结构调整和重组将做好“五个聚焦”

2021年08月25日 21:2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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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8月25日电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一条主线、五个着力”思路,以“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并购、“两非”(非主业、非优势)剥离和“两资”(低效资产、无效资产)清退、“压减”等五个重点,不折不扣做好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有效推动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8月25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工作媒体通气会上做了上述通报。

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战略性重组,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战略性重组进入新的加速赛道,先后完成了一批资产规模大、影响深远的重组项目,共涉及6组12家中央企业。如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重组,是应对国际造船业整体产能过剩,提升我国船舶工业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积极举措,对国际造船市场格局产生重要影响。“两船”重组整合了行业优势资源,舰船研发制造进展大大加快,企业经营效益大幅提升。重组后的新集团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居世界造船集团第一,企业市场地位更加稳固、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专业化整合是从根本上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竞争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以来,国资委以相关领域行业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等方式,稳步推动中央企业之间的专业化整合,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国家管网集团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三大石油公司相关管道资产,打破我国油气干线管道主要由三大石油公司实行上中下游业务一体化经营的传统格局,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X+1+X”油气市场运营机制和“全国一张网”新格局初步形成,有效保障了我国油气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九大以来,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围绕国家需要,围绕主责主业、重点关键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并购工作,有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围绕深化央地合作开展并购的样本——鞍钢与辽宁省最大国有企业本钢强强联合,粗钢产能达到6300万吨,营业收入达到3000亿元,位居国内第二、世界第三,成为真正的东北“钢铁航母”,推动形成“南有宝武,北有鞍钢”的钢铁产业新格局。在这一重组过程中,国资委会同各方打出了一套六措并举的改革“组合拳”,包括“推动中国诚通和中国国新增资参与鞍钢股权多元化改革、辽宁省无偿划转51%股权给鞍钢、有序推进本钢债务重组、积极引入优秀民营企业参与本钢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钢铁板块和铁矿石板块整合运作、同步建立市场化机制工作方案”等,打造央地国企综合性改革示范。

“两非”剥离、“两资”清退两个专项的开展,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有效集中优势资源,切实帮助企业减轻包袱负担,实现轻装前行、更好发展。自去年9月启动“两非”剥离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51家中央企业通过吸收合并、破产重整、对外转让等方式,剥离非主营业务252项,涉及资产共计495.7亿元。

“压减”工作持续推进,截至今年7月底,中央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5级以内,法人户数累计减少超过1.8万户,减少比例超过34%。其中,国投通过开展“压减”工作,累计减少法人145户,较“压减”开始时减少比例超过40%,回收资金超过109亿元,减少人工成本49.4亿元、管理费用17.1亿元。

央企结构调整与重组工作成果喜人,效果显著。翁杰明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围绕“五个聚焦”努力推动央企结构调整和重组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实现更好效果。

一是聚焦服务国家战略部署,稳步推进中央企业集团重组。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作为中央企业集团重组的出发点、着力点,稳步推进物流、输配电装备制造等领域的资源整合,通过战略性重组着力解决企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关键技术“卡脖子”、核心竞争力不足等问题。

二是聚焦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发展需要,做好新央企组建和接收。根据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适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的行业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做好新央企接收等工作,在2022年底前完成中国南水北调集团划转国资委管理。

三是聚焦规范投资并购行为,有效提升中央企业并购工作质量。督促中央企业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规范并购行为,克服盲目并购冲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加强并购前研究与审核,大力做好合规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等各项工作,提高决策质量、防止无效并购、防范滋生腐败,确保并购不产生系统性风险。同时,加大对参股投资的监督力度,推动中央企业严把主业方向,严格甄选合作对象,合理确定股权关系,完善审核决策机制,确保参股投资并购规范有序。

四是聚焦主业实业,加大“两非”“两资”清退力度。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更加突出主业实业,在关注“进”的同时,加大“退”的力度。按照国资委“两非”剥离、“两资”清退工作的整体部署,推动中央企业高效有序退出非主业,促进资源从非主业向主业集中,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针对中央企业在剥离“两非”“两资”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因企施策”予以指导支持,逐步建立“有进有退”的资源灵活配置机制。在退出过程中,注意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制度规定,确保国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是聚焦协同效应发挥,强化重组后的整合融合。指导中央企业在结构调整与重组中,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制定细致、合适的整合方案,加快同类业务横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纵向整合,并同步做好管理、技术、市场资源等整合协同。对重组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督导,督促进一步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发挥协同效益,释放重组红利,实现“1+1>2”的重组目标。(闫秋图)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重组 企业 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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