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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将于10月在成都举办

2021年09月30日 10:11  |  作者:奚冬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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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 奚冬琪)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消息,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全国总工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决赛将于10月14日至16日在成都市举办。

据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介绍,大赛以“弘扬工匠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参与主办部门最多、竞赛工种最多、覆盖行业最广、参赛职工最多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设置了钳工、焊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砌筑工等六个工种,分预赛(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自今年6月启动以来,各级地经过预赛层层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届时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支代表队、约540名选手汇聚成都,展开最终角逐。

王晓峰表示,大赛是首次将所有工种决赛集中在一地举办。此举旨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形成声势,发挥全国性赛事的示范效应,为广大技术工人汇聚展示精湛技能、同台切磋高超技艺搭建平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对在各工种决赛中获得前20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各工种决赛前5名的选手,按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相关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各工种决赛前20名的选手,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前3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由选手所在省(区、市)总工会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其他各联合主办单位在评选表彰先进模范荣誉时,优先考虑大赛决赛优胜选手。

据介绍,全国总工会自2003年起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作为全国总工会一项重要的传统品牌工作,比赛每三年一届,已举办六届。统计数据显示,前六届比赛累计吸引超过6500万职工参加各个层次的比赛练兵活动;“十三五”期间,有1.14亿人次的职工参加了各级工会开展的技能比赛活动;有405.6万人次职工通过技能比赛晋升了技术等级。该项赛事的举办直接推动了职工技能素质的提升,进一步拓宽了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的通道,技能水平提升也带来了职工收入的提升。

据了解,全国总工会下阶段将根据职工队伍结构和就业形式变化,积极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关工种纳入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吸引更多的职工参加大赛,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推动各级工会组织关注平台企业、新就业群体等新情况,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扩大技能竞赛覆盖面。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大赛 职工 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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