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细花代表建议:建立文明城市管理巡回法庭

2022年03月06日 20:3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高杨)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市委宣传部部长黄细花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文明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建议,在部分代表中引起共鸣。

为什么建议建立文明城市管理巡回法庭?黄细花说,近年来,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各类不文明行为呈现出“零容忍”态势。各地纷纷出台一系列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置管理办法及条例。如深圳市于2012年12月开始对十种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全国各地市亦纷纷出台相应条例。但综合来看,这些条例及规章制度中,并没有专门列出“罚章”,而只是规定“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罚款额度予以处罚”,这从一方面也显示这些条例对市民文明行为是旨在“促进”而非“处罚”,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缺乏专门的审判机构,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依然有着“人人喊打,光喊不打”“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处境。

黄细花认为,对不文明行为需要从道德引领向普法立法进一步延伸和完善,需要从开门立法向严明执法进一步实践和规范,需要从违法必纠向权责明晰进一步明确和实践,而且设立“文明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有法可依。

“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内涵,调动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各方力量,推动设立‘文明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规范文明行为,实现通过‘最初的强制规范’到‘最终的个体自觉自发’。”为此,黄细花建议:

一、 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设立“文明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专项调研,为推动文明行为专业法庭的设立收集必要的数据支撑,出台指导意见;

二、 学习借鉴国内做法,在现有的旅游纠纷巡回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基础上加挂“文明城市管理巡回法庭”; 

三、 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共文明”及其外延的界定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讨,为明确文明法庭的专业审理范畴收集必要的专业意见。

编辑: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