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鲍蔓华)农业投入品是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主体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形成了规模化的网络销售新模式。张明华委员关注到目前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农药的电商有1500余家,兽药电商有2000余家,网络交易在给普通消费者提供更多交易机会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
针对经营主体资质亟待规范、监管职责界限区分不明、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张明华委员建议,因地制宜,规范经营主体管理。农业投入品网络商户在申请注册时,须有实际经营场所或者仓库,以确保许可经营和主要经营的投入品样品真实可见;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以有效指导消费者安全从事农业生产;须有齐全的配套设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影响;限定经营范围,杜绝食品、日用品与农、兽药等可能互相污染的产品一起销售;加强监管统筹和推动一体化监管,明晰跨地区网络交易案件查办、消费维权、质量抽检、定向监测等工作的协同规则,建立衔接顺畅的跨地域监管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各级政府层面的农业投入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畅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公安等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与通信管理部门的经营性网站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与物流快递、金融支付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既分工负责,又紧密协作,消除监管真空。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领域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有序、质量可靠,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法可依,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