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高新国)随着种子、化肥、人工成本不断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一直不高,加之有些地方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到位,在立牌永久耕地上种树、挖鱼塘等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较为普遍。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刘卫昌委员建议,仿效“河长制”全面推行“田长制”,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田长,对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
刘卫昌说,要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理念,实行党政同责、清单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严格问责。继续健全相关保护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共同管理机制,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同时,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奖惩机制,调动各方耕地保护主动性,并切实提高种粮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