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吴志红)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科技强国战略下,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热情,这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工商联界别热度较高的聚焦点。
来自全国工商联的调查研究显示,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人员数分别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2.7%和55.4%,发明专利申请数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分别占78.1%和79.4%;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来自民营企业的人才占比超过90%,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来自民营企业的人才占比为74%。全国工商联发布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状况报告显示,2020年,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8185亿元,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33.6%;平均研发投入强度2.57%,比全国研发投入强度高0.17个百分点。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民营科技企业自强不息的成果。
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科技创新只能靠自己。如何让创新之火越烧越旺,制度环境很重要。
今年,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全国工商联的一份提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是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创新的战略性部署,全国工商联调研发现,随着西部大开发、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重点行业扶持政策的深入实施,有关企业可以依法依规便利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且政策门槛更低、支持领域更泛、覆盖率更广。2018年国务院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2021年新实施的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税收优惠,相关类型企业的获益面得到扩大。
提案认为,一方面是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企业从中获益;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创新激励效应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究其原因,现行政策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壮大和质量提升;不利于在外部技术封锁和遏制力度加大的情形下,引导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总量、提高研发投入强度;不利于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提案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力度,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50%。二要建立落实和完善惠企科技政策的长效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充分享受惠企科技政策。
工商联界别委员、研祥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从民营科技龙头企业的角度提出建议。他建议,加大力度支持工业互联网领域民营制造业头部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出台政策充分激励工业互联网领域民营制造业头部企业发挥引领作用,组建集政、产、学、研、资、用、中介为一体的技术开发联盟。
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常兆华从科技中小微企业的角度提出建议。常兆华指出,从2017年到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量从1.6万余家增长至2.8万余家,中小微企业已成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
针对这些企业研发阶段运营成本高的问题,常兆华提出“共享”实验室的概念,希望通过运营规则以及激励机制的制度设计,再帮科技中小微企业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