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高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然而,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邓健建议,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坚持立足国情、服务大局,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涉外卓越法治人才队伍,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我国目前能够处理跨国法律事务、参与解决国际法律争端的法治人才相对紧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显著。”邓健认为,结合当前面临的挑战和形势,应进一步创新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逐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择优遴选一批特色鲜明、教学科研水平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成效突出的法学院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同时,研究制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导标准。
“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对培养环境有着较高要求。在现有阶段,比较现实的选择是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建立平台,扩大人才培养范围和交换项目语种类别,满足‘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邓健说,建议对部分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适当放宽培养方案的灵活性,使得项目推进更加顺畅,提升项目质量。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国际组织人才储备库,切实解决涉外法治人才赴国际组织工作结束后的落户与档案留存等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