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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不顺畅、经费不到位

宁夏八名政协委员联名呼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亟需大力推进

2022年06月02日 16:4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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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6月2日电记者 范文杰“2018年底,自治区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但就我们了解,目前该项工作还存在机制衔接不顺畅、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6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委员雷挺、祖贵洲等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群众和村(社区)单位对于便民法律服务存在强烈需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应大力推进。

据了解,2018年6月,宁夏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化解村居群众矛盾纠纷。该《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村居和社区的管理,推进村居和社区的法治建设,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的调研显示,因该项工作未纳入对县(区)政府基层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县(区)政府普遍重视程度不够,司法行政机关只负责法律服务人员的调配,无法有效管理相关工作。”第一提案人雷挺是一名律师,他说,作为该《意见》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律师群体都很愿意从事这项工作。他以银川市为例,给记者讲述,自2018年6月至今,银川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普法宣传20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13000余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6000余次。“这足以说明律师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

政府出台了《意见》,律师群体对这项工作也很积极,那还有什么问题吗?记者有些疑惑。

“在操作层面还是有一些问题。” 雷挺说,《意见》要求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贴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合理确定法律顾问报酬,实行经费用动态保障机制。但因并未明确经费标准,加之部分县(区)政府财政紧张,普遍存在经费保障不到位、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为此,雷挺、祖贵洲等8名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加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们呼吁强化属地责任,将县(区)政府确定为责任单位,县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实施单位,同时将相关部门列为配合单位。同时,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指标,纳入县(区)政府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保障经费方面,委员们建议从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基层治理经费、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经费等相关经费中,各分离出部分经费,单独列支,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保障经费。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工作 经费 村居 法律顾问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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