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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政协加强机制建设 推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2022年07月01日 09:2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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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恩施州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质量为先,着力夯实“四大机制”,促进实现“四个转变”,不断推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一、 完善提案征集机制,实现由“提得出”向“提得好”转变

一是建立选题库引导提案选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重大项目、民生改善、社会治理、营商环境等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提案选题库,供委员参考。一般在每年全会召开前4个月启动提案征集工作,印发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引导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以选题库为参考,深入调研,促进形成立得住、能办理、有对策、做得到的高质量提案。

二是策划重点题目主动征集。采取定向、预约和重点征集等方式,向政协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各县市联络组主动征集提案,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性强、组织化程度较高和提案层次高、分量重的独特优势,主动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对接选题,征集集体提案。上届政协五年间,共征集集体提案188件,占提案总数的19.62%;本届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征集集体提案55件,占提案总数的22.8%,集体提案比重不断增加。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打造精品。组织提案征集组,对提案选题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有待解决的重大事项,与提案人加强对接指导。一方面,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为其收集资料、开展调研提供方便,另一方面,与其进行研讨,指导其优化选题、丰富素材、充实内容,精心打造精品提案。州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关于加强我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硒茶品牌建设、加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等精品提案,因策划好、质量高而广受好评。

二、 严格提案审查机制,实现由“凡提必立”向“三审后立”转变

一是重视初审,把好提案入口关。全会期间对提案进行初审时,重点审查提案主体是否合规,提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提案要素是否齐全,提案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初审情况。

二是严格复审,把好提案质量关。全会闭会后,迅速组织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严格对照立案标准对提案进行复审,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对内容相近的提案提出是否并案的意见,将质量较高、代表性强的提案推荐为重点提案,复审意见交提案委收集汇总。

三是表决终审,把好提案立案关。召集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复审意见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并最终对每个提案作出立案、并案和不予立案的决定,由提案委将终审结果通过政协网站对外进行公告。

通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步骤层层把关,把“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要求落到实处,解决了以往在会议期间就作出终审决定、受时间所限无法对每件提案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把关的问题,做到了宜立则立、该立则立,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在复审和终审过程中,对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同一问题、建议相似的提案,加大并案力度,避免重复提、重复办而造成人力物力浪费和行政成本增高。州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243件,经审查立案207件、并案30件、不予立案6件。

三、 强化集中交办机制,实现由“分散交办”向“集中交办”转变

一是分类研究,解决好“谁来办”的问题,提高交办的准确性。先由州政协提案委和州督查考评办公室分别对提案内容进行阅研,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初步提出提案的主办会办单位,再共同商定。之后,召集提案主办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征求主办单位意见,看确定的主办单位是否准确,是否需要增加会办单位等,确保所有提案分办合理、交办对口,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打下基础。对存在分歧的,进一步查找依据,弄清职责,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主办会办单位。

二是集中交办,解决好“为谁办”的问题,彰显提案交办的严肃性。把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由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在年初联合召开集中交办会,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实事求是答复、委员认可满意”的标准,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工作措施,高质效完成提案办理任务。

三是明确标准,解决好“如何办”的问题,提升办理的规范性。在交办会上印发提案交办工作文件,从制定方案、见面沟通、书面答复、意见反馈、跟踪督办、网上办理等方面,对提案办理各环节明确具体规范要求,并将提案考核扣分标准、答复格式及反馈意见表、领导领办督办的重点提案件、各单位承办任务清单等作为文件附件一并下发,同步从网上办理系统交办提案,使各承办单位办理任务明了清楚,做到办理工作有章可循,办理格式明确规范。

四、 改进提案办理机制,实现由“重答复”向“重实效”转变

一是强化领导“带头办”。不断完善州委、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重点提案和州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机制,将州委书记领衔办理重点提案逐步扩展到州委常委全部参与领办重点提案,形成了州委、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全员领办督办重点提案的长效工作机制。领导领办督办件的办理工作要求更高,承办单位须将办理工作方案呈报领导审阅;办理过程中领办督办领导要参与研究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并参加一次由主办单位组织的座谈交流、现场协商、见面答复等办理活动;办理结果要对外公开,确保办理效果。今年,州委书记胡超文同志领办了关于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的提案,州长夏锡璠同志领办了关于厚植生态底色建设五彩恩施的大会建议案,州领导共领办督办重点提案20件,占提案总数的10%。州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促进了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落地,提高了提案问题解决率,有力带动了提案的高质量办理。

二是注重一线“协商办”。突出“商”的特色,注重三个环节,搭建提办双方交流互动平台,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办理前加强沟通协商,进一步弄清提案人意图,明确办理目标和措施,确保办理工作有的放矢。如州委政法委于4月27日邀请其主办的4件提案的提案人到该单位深入交流,进一步了解其所提提案的初衷、想要达到的愿望和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办理中加强现场协商,充分结合我州“协商在一线·院坝协商”形式,现场协商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5月12日,恩施州妇联主办的《关于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案》见面协商会在恩施市民大附小举行,政协委员、家庭教育工作者、教师代表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聚一堂,就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建言协商。正式回复前见面协商。把见面协商作为对提案主办单位的硬性要求,主办单位正式回复前,必须当面征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对提案答复的意见,未见面沟通协商不得进行回复。

三是加强考核“推动办”。开展集中督查,将提案办理纳入州级层面统筹规范的督查检查考核重点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督查考核,推进办理工作开展。提案交办后,采取建立台账、电话催办、实地察看、座谈调研等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每年8月左右,联合州督查考评办组织督查组,采取上门督查和实地察看方式,对州直承办单位和县市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一轮集中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州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对象从原来只考核政府系统承办单位扩大到覆盖党政部门所有单位。制定了《2022年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扣分细则》,总分值10分,实行倒扣分制,重点考核各承办单位接受办理任务、网上签收、见面沟通、书面回复、办理结果等重点环节工作情况,年底将各承办单位得分按权重折算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值。严格的督查考核,有效提高了承办单位认真办好提案的积极性,树立了良好导向,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提案 办理 政协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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