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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长江大保护骨干主力军作用,全面做好工程建设风险管控
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三峡大坝,随后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作出指示:“三峡集团要发挥好应有作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
3年来,肩负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和“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的新使命,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已从4个城市的试点先行,到16个沿江城市的拓展合作,再向长江经济带11省市全面铺开,城镇污水治理“三峡模式”在长江沿线复制应用、推陈出新。目前,芜湖“厂网一体”、九江“厂网河一体”、岳阳“厂网湖一体”、宜昌“两网共治”等治水模式落地见效,试点城市污水收集率明显提升,城市水环境明显好转。截至2021年底,三峡集团长江大保护累计落地投资超过2000亿元,管网建设长度超过9000公里,直接服务人口近600万。
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发展公司)作为三峡集团重要二级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党组决策部署,在做好集团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承监承建工作的同时,作为集团公司长江大保护工程总承包主体责任单位,承担集团公司长江大保护工程总承包业务,助力集团公司在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
在承担长江大保护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过程中,三峡发展公司坚决落实集团公司战略定位和法治央企建设的要求,注重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工作。在小额参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中积极做好风险防控,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风险管控模式,未发生违规经营投资事项,在建项目风险可控在控、运作平稳,依法治企能力明显提高,正朝着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工程公司而奋进。
一、 注重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工作体系不断建立健全。
制定法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和改革中心任务,全面做好公司法治建设规划,力争到2025年,公司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管控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水平持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治企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党委全面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总法律顾问牵头推进、法律事务机构组织实施、业务部门充分协同、全员广泛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公司法治工作体系建设达到一流水平。
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建设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公司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制定本公司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相关重大方针政策,部署、督导本公司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本公司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公司法律合规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公司党委着力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法治建设、督促依法履职、培养法治队伍、创造法治环境,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企各方面,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得到贯彻落实,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公司党委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定期学法,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等法律培训课程。公司法律合规部定期向公司党委汇报法治工作和风险管控情况,已成为常态化工作模式。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作为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法从履责要求、具体职责、执行落实等多个方面,对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到位。
二、 突出法律审核,注重事先预防,法律支撑服务作用日益显现。
切实做好三项法律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法律审核工作的办法要求,注重对各类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不断提高审核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审核完成率达到100%。目前,公司法律合规部门已基本做到小额合同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反馈法律审核意见,大额合同3个工作内予以回复的工作机制;全过程参与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做好合规性审核;根据需要及时对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代表参与公司决策会议。
加大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工程总承包项目作为公司主营业务,建设过程和合同履约中的风险易发多发,稍有不慎,公司将面临巨大的履约障碍和潜亏风险。为此,公司针对监理项目、设备监造项目、检测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包项目、施工过程、设备物资采购、劳务用工等领域常见的风险点统一归集整理,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集中作出风险提示,避免不同的业务部门重复发生类似的风险隐患。专门制定了《分工合作协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联合体协议》《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等数十份合同范本,并进行推广使用。
重视关键环节的风险预防。小额参股投资项目评估审核、授权委托办理过程、传统监理监造项目投标阶段、物资服务招标采购过程、疫情常态化合同履约过程、重大资产处置等往往风险点较多,是风险管控的重要环节。针对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公司充分利用网络大数据、短名单、合格供应商资源库、企查查等信息资源,持续开展前置信用审查、法律尽职调查和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反复进行法律论证、对症下药,通过提前介入、过程参与、修正纠偏、事后补救等多种形式进行风险提示或者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切实发挥法律监督效能,凸显法律支撑服务作用。
三、 加强合规管理,统筹各类资源,风险管控互联互通形成合力。
合规审核深度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公司始终坚持合规管理理念不动摇。合规管理、法律审核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职能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流程嵌入,避免了“两张皮”现象。2021年,公司本着法律审核作为合规审查重要组成部分、防止重复工作、简化工作流程、规避关键合规风险、推行大合规理念的工作原则,整合了合规咨询与审查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制度,修订形成了《公司合规审查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合规审查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各部门、各单位是职责范围内业务的合规审查责任主体,在开展业务审核过程中,应将合规审查作为业务审核的重要内容。合规审查是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签订、授权委托管理、重点人员管理、投资经营等重要经营和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
统筹构建“四位一体、互联互通”的大风控体系。全面整合合规管理、法律审核、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等职能职责,打破传统风险防控思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更加关注可能导致的风险隐患,把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公司职能管理和业务监督过程中的系统工程,进而将违规投资经营追责、审计监督、纪律检查外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调整至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实现了各类职能的协调统一、有效衔接。重点梳理合规、内控、法律、全面风险的侧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相互补充,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关注风险点,防止重复交叉、管理拖累,有效对接和配合其他管理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司其职。在大风控合规管理体系和理论框架下,公司着力构建法治央企建设引领下的大风控格局。
四、 发挥总法作用,提升队伍能力,明确分工运转体系持续发力
健全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工作体系。在国资委和集团公司的推动下,为适应业务规模和自身发展所需,公司目前建立了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法律事务机构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具体负责,分工合作、协调运转,积极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
仅2021年,公司就通过校招或者人才引进的形式招聘了5名法律顾问,均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此外,公司还配备了一名专职副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的充分履职和统一领导、组织机构的独立设置、专业法律顾问的配齐配强,有效提升了公司风险防控的工作能力。
普法宣传和培训教育有效提升法治氛围。近年来,公司举办了多期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开展法治讲堂、观看法治节目、解读法治专题、举办以案释法等,有效推动公司全员增强了法治精神的认同感、法律法规的熟悉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尊法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公司员工的思维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了专门针对工程专业人员、法律实务人员就PPP项目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和实务案例、长江保护法等进行解读和培训,聘请外部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参加国资委、集团公司和外部机构的履职培训等,有效提高了公司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自身水平,促进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的培育。
(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主任 王长春)
编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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