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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生 促共富
江苏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有效推进共同富裕”
记者 江迪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9月27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十二届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就“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有效推进共同富裕”进行专题协商。
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民盟江苏省委员会在发言中建议,用人单位要积极探索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方式和机制。国企等要坚持履行招收指标的义务,把当前用人所需与超前储备人才相结合,建立带动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用工机制,鼓励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中小微企业要用好优惠政策,积极加强校企对接,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定向吸纳毕业生补充急需岗位。
近期,江苏省工商联通过对全省2288家民营企业调研发现,民营企业支撑就业作用发挥明显,企业也希望助企稳岗等纾困政策落地能够进一步精准,让企业有更强获得感。江苏省工商联建议,进一步推动助企稳岗政策落地落细。打通政策举措落实堵点,提高政策知晓度、受惠度。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继续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补助标准。支持以创业带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贷款、资金支持,帮助孵化基地降低初创企业场地租金等费用。
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非稳定就业群体在低收入群体之中的占比较高。江苏省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建议: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经济,同时适度扩大国有劳动密集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增加稳定就业的岗位,要明确在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公共服务项目中开发一些适合低技能劳动者的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积累,增强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的能力。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保障非稳定就业者,在逐步提高非稳定就业者收入水平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风险保障水平。
提高产业工人收入水平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任务。省政协常委、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马永青建议,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要消除思想误区,加强法治保障,加快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之成为企业集体协商的依据。探索发布行业性最低工资指导标准,指导企业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工资正常增长制度,逐步缩小一线职工工资与经营管理者收入差距,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集体协商分层推进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引领、指导、托底作用,借鉴分区域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结合实施新“八级工”的进程,适时制定新“八级工”每一职业技能等级分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
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还从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健康江苏”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丰富人民精神生活等方面提出建议。
副省长方伟应邀到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委员发言。他说,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攻坚创新,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以国家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为引领,研究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坚持系统推进、奋力谱写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的新篇章,高水平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模样。
张义珍说,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助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关切”,积极投身推动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全面准确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规律特点,围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保障改善民生;紧扣中心大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助力江苏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收到新成效。要把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智慧力量,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敢为善为、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扎实成效助力营造健康平稳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编辑:张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