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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沉甸甸的“协商”答卷
山东省政协扎实推进“有事多商量”协商平台建设记事
记者 张文敬 通讯员 高晓东
1次全会协商、3次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8次月度协商、13次重点提案督办协商……
“协商”俨然成为山东省政协高质量履职工作中的“高频词”,“有事多商量”品牌越擦越亮。
今年以来,省政协扎实推进“有事多商量”协商平台建设,推动全省政协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要持续打响月度协商品牌,通过形成制度规范、培育协商文化,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延展放大协商效能,发出政协高质量履职好声音。”省政协主席葛慧君在月度协商工作专题座谈会上表示。
搭起“四梁八柱” 提供制度保障
“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是省政协本年度第7次月度协商会。多方调研摸实情、开门协商聚共识、部门协同促落实,会议开得高质高效。11月22日举行的“讲好‘中国式商量’故事”网络主题采访活动座谈会上,省政协提案委副主任曲晶晶说,这背后离不开有力的制度支撑。我们充分吸取前面月度协商会的经验做法,按照省政协的有关制度要求,认真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省政协以“有事多商量”协商平台建设为引领,不断建立健全协商程序规则,形成了从选定议题、制定计划、开展调研、组织协商到推进落实、评价反馈的全链条协商程序,搭建完成协商工作制度规范的“四梁八柱”。
——制定《关于全省政协开展“有事多商量”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明确协商内容、规范方法步骤、搭建平台载体、强化组织领导等作出规定。
——制定《山东省政协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试行)》,聚焦省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月度协商会每年开展协商议政质量评价,构建协商工作完整闭环。
——制定《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月度协商会工作规程(试行)》,从全流程明确重要协商活动的组织形式,不断提升协商活动质效。
构建协商体系 推动工作创新
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政协2022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省政协不断完善以政协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月度协商会”为重点、以协商座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构建起党委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横向协同、良性互动的协商议政工作体系。
今年,省政协紧紧围绕省委“走在前、开新局”部署要求,分别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为主题,召开3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
省政协打造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于一体的常态化融合履职载体——月度协商会,聚焦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度协商,广集良策、广聚共识。
为创新开展协商工作,省政协成立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常委会会议综合协调长效机制。改进议政方式,由常委自主选择专题参加分组讨论,有效提升协商议政的针对性、专业性。召开月度协商工作专题座谈会,总结月度协商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协商品牌效应,推动提升协商工作水平。
在建设“有事多商量”协商平台的基础上,搭建具有辨识度、协同性的“界别同心汇”聚识平台、“学而系列”读书平台、“鲁力同心”宣传平台、“政协在线”数字平台,注重与协商工作相互贯通、相互赋能,增强全省政协履职贯通力,推动形成“平台共建、品牌共育、履职共推、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的良好局面。
党政重视支持 协商成果丰硕
“《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协商情况报告》,被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充分吸收采纳。”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振波在座谈会上说。
协商民主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成果的转化渠道越来越宽,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就明确要求“擦亮‘有事多商量’协商工作品牌”。
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省长周乃翔多次主持研究协商重大问题,带头出席重要协商活动。多次对建议案、协商情况报告等协商议政成果作出批示,对抓好协商成果的吸纳和转化落实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出席月度协商会,与委员协商讨论,及时回应和采纳有关协商建议。
据统计,今年以来,省政协向省委、省政府报送2份建议案、8期《专题议政情况反映》、8份协商情况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0余次,一些意见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为重要法规和政策制定提供了有益参考。
《建设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协商情况报告》先后得到9位省领导同志批示,推动了《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商情况报告》中的6条建议,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制定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十二条措施》充分吸收采纳……
葛慧君表示,下一步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的部署安排,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政协协商民主履职实践结合起来,努力融会贯通,把握精神实质,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推动政协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编辑:张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