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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生委员:让民营医院在规划建设、税收和人才待遇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康亮 李京 易欣 赖仁杰 余妍)“尽管政府提出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有序竞争,但民营医疗机构在建设发展时难以得到政府的资金资助,从起步就面临较重的经济负担。”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所长杨金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金生虽然长期在公立医疗机构供职,但他一直关注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为守护百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通过多年实际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北京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堵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是设置缺少规划。比如同样是体现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但民营医院在成立之初就很难获得政府资金支持。”杨金生还表示,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在退休金和养老金等待遇方面也有较大差别,因此高技术人才难以向民营医院流动,民营医院面临着新人和老人多、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等人才方面的问题。
除此之外,杨金生还谈到,与公立医院相比,民营医院在税收减免、设备准入、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医保定点获批等方面处于弱势。
为此,今年两会,杨金生带着《关于促进北京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提案》上会。他建议,要加强对区域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设置的统筹规划,引导卫生资源向公共卫生和基层倾斜,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综合服务能力。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在机构规划、建设、税收和人才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的待遇。”杨金生建议。
“尤其是对在这次疫情防控中承担急救任务并购置大型医疗救治设备的二、三级民营医院,给予一定比例的大型急救仪器设备的购置补助资金,使其在后续运营中不要因背负沉重债务而影响健康持续发展。”杨金生呼吁。
杨金生进一步建议,相关部门要关注区别对待民营医院运行的税收问题,保障民营医院医务人员享受平等待遇,进一步完善多点执业配套措施,加强对民营医院的引导和监管。
编辑: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