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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晗:探索“三权分置”的“北京方案”
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李敏杰)“众所周知,数据已经成为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兴科技创新的基础资源。然而,对于数据资源的产权确定问题,仍缺少基础性的法律制度和规范标准,由此产生了诸多隐忧。”1月17日,北京市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刘晗表示,应该统筹规划,将《北京市数据条例》尽快纳入立法规划,尽快启动立法进程。
“需要重点突出,将数据确权作为立法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刘晗认为,要充分结合北京数字经济发展特点和前景,广泛调研数据要素参与各方,凝聚共识,探索中央“数据二十条”中提出的数据权利“三权分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北京方案”。
刘晗建议,积极构建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统筹授权,设立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的各自标准;探索企业数据产权的界定标准,切实保护为数据开发投入资源和劳动的数据主体的权益,鼓励创新创造;建立个人数据的财产权益实现机制,探索个人数据集体委托和数据经纪人制度,集中管理海量用户的个人数据授权,促进权益实现。
“我们需要对国内外类似立法进行深入研究,并与北京的情况进行深度比较,以供北京参考。”刘晗表示,最终目标是形成具有北京特点、中国特色、国际效应的数据确权法律制度,使其不仅能够为其他地方立法提供标杆,为制定中央立法提供模板,也能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参照。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