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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强化新型举国体制下的科技创新协同
新型举国体制是实现科技创新突破的重要机制。近年来,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已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多类协同不力问题,导致创新资源分散、举国效能难以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一是部门间协同不力,二是地区间协同不足,三是企业间协同不够,四是产研间协同不够。
“协同”是新型举国体制的重要落脚点,也是确保该体制真正“举国”的根本前提。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作用,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各方面协同。建议:
一、 在创新机制上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中央科技委员会职能,统筹协调创新方向、遴选原则、重要节点等重大事项。明确对各部门具有强制意义的协同职责及规范化、精细化的具体措施,确保部门间沟通协作的有效性。加强对国家科技创新类专项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将优势创新资源向战略前沿目标领域集中。深化科技领域国家与地方、国企的财政事权和责任划分改革,将各地方、各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有机纳入国家顶层计划,充分发挥国资委对央企创新资源的统筹作用和重点地区对地方创新资源的“指挥棒”作用。根据基础类创新、产业类创新等不同类别,精准定位创新参与单位和人员的发展需求,确定差异化、实用化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标准,提高产研协同的有效性。
二、 在创新内容上强化专业支撑。针对政府部门、产业界、学术界对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状况与创新重点、创新路径经常存在较大认识差异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及专业研究机构的“技术成熟度”等评价方法,系统开展技术成熟度及其发展趋势研判工作,统一各创新主体认识。发挥第三方智库作用,遴选并委托独立运作的高水平专业机构,聚焦重点领域长期跟踪、持续研究,同时采用“赛马”方式开展“背靠背”型研究,提高科技发展的研判水平。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创投机构等作用,加强对创新团队、企业创新能力、创新成果的系统收集和分析,及时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三、 在创新政策上强化制度支持。注重增强创新政策的协同性。建立科学有效的协同创新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创新要素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跨领域汇聚和使用。引导各地方深化对科技、产业发展重点的分析研究,确定精、细、深的发展重点,形成区域间“各强其强、强强与共”的差异化、协作化创新格局。充分授权支持创新模式探索。在“揭榜挂帅”机制中,明确“帅”的定位,赋予“帅”的权力,在明确最终目标的前提下,让专业的机构和人员有对创新组织方式、创新路径等的决定权,最大限度减少机构性质、支出占比等方面的硬性要求。实施结果导向的创新评价方式,以实际应用、公众体验、市场回报等作为创新成果考核指标。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9月02日 第 04 版)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