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十四届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言摘登>部委回应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芳: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和标识标签制度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等新型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对于委员建议,回应如下:
一、 关于新能源废旧设备固废属性。按照固废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等对新能源废旧设备的固废属性进行鉴别,仍具有原利用价值、进行梯级利用的,不属于固体废物;需要进行拆解、处置的,属于固体废物。废动力电池不具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
二、 关于优化新能源废旧电池进口管理。我国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目前,不允许进口废电池。旧电池不同于废电池,其进口应符合有关部门旧产品进口管理要求。生态环境部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废旧电池粉料进口对补充相关战略性资源的必要性,适时推动再生原料进口。
三、 关于新能源产业资源回收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正在研究制定退役风电机组、光伏设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持续做好新能源产业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责任。
四、 关于新能源设备减污降碳管理。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减污降碳管理工作,牵头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推动新能源行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和标识标签制度,深化碳足迹国际合作。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