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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夏杰: 为高品质托育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2024年06月01日 14:0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案由:托育服务不仅关系着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国家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调研发现,我国现有婴幼儿3200万左右,有入托需求的家庭超过1/3,但是入托率仅为6%左右,全国千人口托位数为2.57个,与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4.5个的目标还有差距。托育服务人才供给缺口大、人才需求与流失双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托育服务人才资质标准不一,持证多样。我国尚未建立专门针对托育工作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托育机构实际运营管理中存在着托育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缺乏专业人才任职的现象。多数托育机构以幼儿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等作为上岗凭证。部分资格证书存在报考门槛低、培训时间短、考核简单、培训以理论知识为主缺乏实操性、证书含金量不高等问题。

二是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模式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学科建设缺位。目前,我国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明显滞后,尚未建立起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此外,很少有院校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个别地区和院校开设了相关课程,但又面临师资不足、课程标准缺失、实习场所匮乏等困境。

三是托育服务人才培训还存在着培训主体多样、培训内容与培训标准不一、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缺乏监管、培训结业证书多样、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同时,由于社会培训的资质难确定,多数机构会选择进行机构内部培训,这种机构自培受限于机构自身培训人员的经验与技能,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培训质量大打折扣。

四是人才队伍稳定性差、职后培训缺乏。托育工作人员入职后缺乏职称评定通道,激励机制匮乏,加之存在职业认同感不强、经济社会地位偏低、工资待遇与养老保障的稳定性较低、缺乏纵向流动与发展的机会等问题,人员流失率高。

促进托育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建设,有助于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优化生育环境。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举措。

建议:一、明确托育从业人员任职要求,确保专业资质。建立托育从业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推进完善托育专业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制度与托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机制,落实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和完善托育从业人员聘用、考核、退出制度。

二、 依法保障托育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托育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相对合理的薪酬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职业吸引力。健全托育服务人才社会保障,支持托育机构为托育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落实托育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建立托育人员职称评定和职业晋升机制,为托育人员职业发展畅通渠道,做好留住人才工作。

三、 探索长效育人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采取购买服务、定向培养、专兼职聘用、代际育儿培训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支持有照护经验的女性、转岗职工等从事托育服务。挖掘公办托育机构力量开展培养培训工作,相应给予政策、经费支持。优化托育服务课程设置,建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支持托育机构师资提升,开展专家指导、教研、科研等。

编辑:崔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