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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日,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最高检发布一批“生态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4年08月16日 09:19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8月16日电(记者 高志民)内蒙锡林郭勒盟某煤业公司在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亦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的情况下露天采矿,占用、损毁天然草原6200余亩。煤业公司虽然于2008年编制了复垦方案,但直至2021年4月,仍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草原植被遭到毁灭性破坏。2023年7月20日,检察机关指出:经鉴定,煤业公司非法占用天然草原面积6200余亩,区域草原由于开挖、基础建设、渣土覆盖遭到毁灭性破坏,极易成为区域内沙尘发源地。西乌旗政府职能部门虽责令退还违法占用土地并作出行政处罚,但责令退还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理决定未得到执行,行政罚款未收缴到位。西乌旗政府在承诺的履职期限内未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虽启动代履行程序,但进展缓慢,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3年11月1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截至2024年3月5日,已投入治理资金1亿元,回填土方量1104万立方,治理被破坏的草原矿山地质环境6200余亩,并开展植被恢复。本案中,企业违法占用草原且长时间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义务,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全面履职导致草原地质环境修复进展缓慢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更加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与认同,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喀斯特溶洞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件,涵盖水环境综合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湿地资源保护、矿山恢复治理、自然保护区保护等领域,体现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方面的担当作为。

此次发布的7件案例中有5件运用了一体化办案机制,由上级院直接立案,统筹各级检察院人员成立办案组,一体分层开展监督,推动解决跨层级、跨区域等重大复杂生态环境问题。如针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长期存在违法开垦破坏湿地资源问题,且因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职能先后数次在不同层级行政机关间划转,黑龙江三级检察机关组成一体化专班办理该案,明确监管主体,督促依法全面履职,推动解决违法开垦的历史遗留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推动局部与全局相协调、治标与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典型案例还体现注重以司法办案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生态环境公益司法保护体系。精准规范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