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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观摩庭审 “沉浸式”警示教育

——河南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李某受贿、诈骗案观摩庭

2024年08月23日 14:0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8月22日电 8月21日上午,由河南项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项城市高寺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李某涉嫌受贿、诈骗一案,在项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项城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周口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先锋等人,项城市纪委监委相关人员,项城市直单位、镇办的180余人参加旁听,“零距离”观摩庭审,“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了解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

本案由项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向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查明,2016年2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担任南顿镇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贾岭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高寺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对象钱款共计人民币65.25万元,均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

2021年被告人李某因投资生意失败,形成欠款,2021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谎称其姑父是市领导,可以安排被害人黄某青到项城市规划展示中心上班,并承诺有编制,骗取被害人黄某青的信任,之后被告人李某以给领导送礼为由,骗取被害人黄某青92000元。被告人李某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欠款。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亲属退赔被害人黄某青损失92000元。

法庭审理阶段,公诉人准确把握庭审节奏,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质证,逐一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一次次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深陷犯罪深渊的过程,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宣读了“忏悔书”,表示悔过认罪。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参加旁听的人员一致表示,此次旁听庭审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让我们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提升了党纪学习教育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将以案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底线”和“红线”,坚决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王春霞 鲁雨)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