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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专家热议矿产资源法修订

2024年09月29日 15:01  |  作者:王菡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 王菡娟)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28日在京举行。与会专家表示,矿产资源法修订需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矿产资源法修订既要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又要结合我国实际,聚焦具体条款,更要坚守法治思维和矿业专业逻辑。

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原参事、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张洪涛在发言中表示,在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大背景下,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共同研究探讨如何通过法治手段来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共同研究如何应对全球资源配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法治的轨道上来推动矿业的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副理事长封志明也表示,矿业法治创新有助于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为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是矿产资源大国,也是矿业大国。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近年来,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绿色矿山建设、完善矿业权出让、规范勘查开采活动、加强矿区生态修复非法勘查开采的法律责任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孟磊在论坛上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业面临着更多挑战与机遇,包括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的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枯竭和环境保护的压力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部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旭升表示,矿产资源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需要夯实矿产资源法这一法治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实体经济的发展,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工业原材料的供应,工业原材料源自矿产资源。

“我国矿业目前正处于需求上升、法规政策与制度调整、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统一,以及国内需求与供给矛盾多,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多等‘四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论坛上,中国矿业联合会有关专家表示,在这种新形势下,市县层面矿政管理及地方矿业企业如何应对复杂多变的困难和问题,实现管理科学化和高质量发展,是一篇大文章,也是一个大课题。

针对现行矿产资源法存在的不足,国家正加紧修改相关内容,以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一步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专家们建议,矿产资源法修订应调节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在矿业市场中充分体现,保障经营主体活力和合法权益与国际市场和规则接轨。

有专家表示,矿产资源法修订应进一步细化对矿业用地的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矿业用地不规范问题,建立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相适应的矿业用地制度。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矿业权的财产权属性,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权益,解决合理补偿问题同时,增加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