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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济南市政协主席雷杰:谱写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新篇章
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街区是城乡历史文化的集中承载地,做好保护提升工作,对于延续城乡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理念和实践都有重大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全社会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保护综合效益日益显现,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在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保护利用传承等方面还需持续用力。为此,建议:
一、 下好规划“先手棋”。建议坚持高起点规划、系统性谋划,统筹保护街区历史文化遗产、延续传统风貌和整体格局,确保规划一以贯之。充分发挥空间规划控制作用,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作为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划定保护区域、完善保护措施、实施考古前置,避免城镇化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着力彰显地域特色,杜绝模式化改造提升,最大限度彰显核心标识、展现地域特色、凸显文化印记,避免“千街一面、万楼一貌”,让游客充分感受到“远方的惊喜”。
二、 打好保护利用“组合拳”。历史文化街区是延续城市记忆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加强保护,才能彰显出历史文脉的生生不息,散发出辉映古今的独特魅力。建议在改造提升中,保持好历史建筑的原真性,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倡导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将历史建筑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常态化、信息化、全覆盖”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监管机制。在做好保护工作基础上,深入挖掘城市历史遗产的当代价值,加强对名人故居、祠堂庙宇等历史遗存的深度解读,阐释其背后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传达古人心态、先辈智慧,增进文化认同、文化自信。
三、 做好文旅商融合“大文章”。历史文化街区焕发新生,离不开业态的繁荣。建议在深入挖掘、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基础上,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强化文旅商融合,推动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系统谋划好功能开发和业态布局,出台业态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及限制经营业态门类,推动历史街区外在风貌与内在商业相得益彰。积极发展研学游、非遗游、文博游和旅游直播、夜游夜购、夜间光影秀等时尚业态,用文化提升旅游品位,用旅游推动文化繁荣。
四、 存续古城“烟火气”。古城文化保护与人文环境密不可分,只有“见人见物见生活”才能让文化传承具有真实性和可持续性。建议在保护提升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与城的协调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既保留历史记忆和特色风貌,又注重人居环境改善,增强居民对老城保护提升的获得感。要尊重古城居民主体地位,在改造过程中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建议,达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目的。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