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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赵俊民:在三孩政策下实现女职工生育权和就业权平衡保护

2024年11月16日 07:5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案由:随着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国家在顶层设计上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税收减免、就业促进、婴幼儿照护、生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但现实中,新生育政策可能会对育龄女性劳动者就业权造成影响。消除婚育原因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仍是女职工目前重大的诉求之一。

现阶段,女职工生育权与就业权平衡保护面临的障碍主要有:女职工生育成本分担不尽合理,保障措施落地效果不佳,社会氛围影响女性就业。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女性承担了较男性明显更重的家庭照顾责任,对女性“照护者”身份的刻板定位不断加深性别职业隔离,加之托幼服务尚不完善,进一步延缓了女性生育后重新就业的脚步。

建议:一是加快相关立法修订进程。由人社部门牵头,推动国家立法部门加快涉及女性就业、劳动保护、生育保障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及时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进女性生育权和就业权保障措施落地落实。

二是探索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完善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奖励假期用工成本的国家分担模式,明确生育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国家财政和用人单位共担模式处理。建立税费浮动和减免机制,对女职工占比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减轻或免除部分税费。

三是大力营造女职工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人社、国资、工商联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在国家层面把推动建立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报告,对落实生育支持政策较好的用人单位予以表彰表扬。发展改革、卫健等部门要加快普惠性托幼育儿场所建设,缓解职工家庭育儿负担。教育部门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引导教育学生树立男女共担家庭责任的意识。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巾帼劳模工匠等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的宣传,旗帜鲜明反对不良加班导向,帮助“90后”“00后”新生代女职工平衡就业与生育责任。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