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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贷纠纷如何调解?最高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一批典型调解案例
人民政协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徐艳红)为切实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在金融领域的解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 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主题,选取11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分两批发布。12月20日发布了第一批六个案例。
案例集中展示了人民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一是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立足金融借贷纠纷的特点规律,激发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化解纠纷内在潜能;二是通过共享案例、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等方式做实法院指导调解业务职能;三是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数字化解纷平台,依靠品牌模式、科技赋能撬动社会治理“大效应”;四是做深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促推金融借贷纠纷诉讼减量。
案例1
非诉善治 全面提升化解能力——通过“互联网+”拓宽解纷渠道
北京辖内共有7家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纠纷量大、投诉占比高,约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金融监管局)接收银行业年投诉总量的大部分,纠纷整体呈现小额、批量、同质的特征。北京金融监管局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实现“简单纠纷不出机构,复杂纠纷不出行业,化解纠纷少去法院”目标。2023年3月起搭建解纷平台,同年6月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及金融机构信用卡中心开展试点,截至2024年7月底,各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遏制投诉量增长趋势,试点机构逾期、催收投诉占比呈下降趋势;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实现信用卡分期履约率超80%,较协商方式提升20个以上百分点;节约司法成本,经试点机构核算,通过行业调解组织共完成司法确认6800余件,实现回款超1.58亿元,节省成本3300余万元。
案例2
调诉衔接 关注小微金融纠纷——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
浙江台州是中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中国小微金融的先行区和集聚区。小微金融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金融纠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联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和合金融”共享法庭,创新实践“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风险处置新模式,提供一站式、零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渠道。
案例3
福建泉州是国家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金融资源集聚、金融市场活跃,借贷纠纷集中高发。为做实金融领域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会同政法单位联合设立泉州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以下简称泉州金融调处中心),在全国创新融合集中处置、多元调解、智慧审判于一体的金融纠纷调处模式,相关经验做法获评“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2023年2月24日,泉州金融调处中心正式落地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全市38家银行金融机构集中进驻,形成8个部门协同、法务区执行、N家金融机构配合的“8+1+N”组织架构,成为“集中处置、多元调解、智慧审判”等功能为一体的全链条、实体化运转中心,业务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案例4
提质增效 调解信用卡小额纠纷——行业调解组织、金融机构协同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金融消费者和银行机构合法权益,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正和消保中心)自2021年成立以来,与10家银行机构探索实施信用卡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以2023年为例,该中心受理信用卡调解案件8000余件,成功调解6132件,调解成功率76.65%,涉及金额3.55亿元。通过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信用卡纠纷4623件,所涉金额共计2.4亿元。
案例5
打造样本 建设“一站式”调解机制——聚焦金融纠纷化解痛点、堵点持续发力
山东省青岛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青岛调解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金融纠纷化解的痛点、堵点,推动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样板。2023年,该中心共调解案件1499件,同比增长61.18%,涉及金额2.3亿元,综合调解成功率78.3%,快速处理法院转办案件5700余件。
案例6
多元解纷 基层法院入驻调解工作站——推动纠纷防范化解向金融机构源头前移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以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主的金融纠纷增长快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金融监管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因地制宜探索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新模式,指导银行机构联合基层法院入驻调解工作站,将调解工作引入银行网点“小单元”,推动矛盾化解向金融机构源头防控前移。
2021年12月23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区法院)驻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调解工作站揭牌,一批人民法院驻银行机构调解工作站在吉林省内相继成立。金融监管部门和政法系统以“银行+法院”为基础,以吉林省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金调委)入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基层人民法院入驻银行机构调解工作站为载体,在吉林省内构建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交互网络,缩短金融纠纷解决半径,推动解纷体系直达金融业务一线,实现纠纷矛盾就地化解。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