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化解房地产行业潜在系统性风险,建议——
一、 加强破产立法保障,凡以救助受困房地产企业、盘活问题项目资产价值、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为目的给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融资、对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设置例外条款或者兜底条款,明确将相关项目公司排除在集团公司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范围外。
二、 围绕破产隔离制度,建立跨区域房地产风险化解协同机制,统筹利用好优质项目资金。
三、 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立法,提升立法层级,完善全国统一的预售资金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非重点监管资金的审批、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