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中村改造中做好保障性住房供给,为新市民提供可负担的“落脚空间”,对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建议:
一、增加新房源筹建,强化存量建筑转化,扩大多元类型供给,形成多足鼎立的可支付健康住房供给格局。
二、打通保险资金、债券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多元资金供给通道,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监管机制。
三、提升住房建设质量,完善质量监控标准规范,明确责任主体。
编辑: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