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后半篇文章”,建议:
一、加快制定《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各方权责。
、分类施策开展安全整治。根据房屋危险等级、产权性质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治理方式,制定“一房一策”治理方案。
三、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成立城乡房屋质量安全监管专责机构,建立健全上下协同的房屋安全监管体系。
编辑: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