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障碍人群是“民生短板”和“弱有所扶”的重点对象。当前,心智障碍人群监护面临现行监护法规比较笼统、监护落实困难、社会监护虽有萌芽但发展缓慢等问题。建议——
一、 在现有上位法框架下加快统筹制定体系化的省、市级地方性政策,丰富和完善现有法规体系及配套机制。
二、 加强第三方监督,落实法定的国家监护义务。在民政体系内设置专门的监护监管机构;购买社会服务缓解政府压力。
三、 鼓励发展社会监护机构和职业监护人。建议地方政府利用税收减免、专项补贴等鼓励措施,吸引民间资本、民非组织从事监护服务。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