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地区一直是“零处罚”,公益慈善行业的监管力量不足,监督力度不够。建议:
一、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规范慈善活动的流程和标准。
二、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慈善组织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规范运作能力。
三、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慈善监督。
四、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执法机构或部门,负责监督和查处慈善领域的违法行为。
五、 完善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制度,建立动态认定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慈善组织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