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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中央:推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实施
案由:长期护理险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目前,存在的问题有覆盖范围有限、长护险制度对失能预防的关注度不足、筹资机制较为单一、尚未形成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体系等。
建议:一、加强顶层设计。扩大覆盖面,相关部门在城乡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下,明确将所有失能者均纳入长护险的保障范围。对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对象做到同参保缴费标准,同待遇享受水平,避免长护险“双轨制”的形成。坚持医防融合同步推进,充分发挥长护险的照护预防功能。
二、 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一是拓宽筹资渠道。在前期试点阶段,继续沿用划拨医疗保险基金的做法来筹集资金。实行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相关办法统一,筹资标准和待遇保障保持一致。后期推广阶段,设立独立的长护险基金账户,探索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转变成长护险基金。除了缴费人员的个人缴费外,可探索引入政府投入、社会捐赠、保险公司参与等方式来增加资金来源。二是探索农村长护险筹资渠道。在实施初期,以村为单位,通过集体参保的形式暂时替代个人参加长护险。在村级集体参保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个人参保。三是提高涉老社会保障制度的综合效能。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制度框架,将涉老津贴和长护险等相关政策进行整合,确保不同制度之间在覆盖范围、待遇标准、定价机制等方面的一致性。四是进一步完善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各试点地区统一根据国家出台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失能等级与长期护理需求进行衔接。五是加强护理人员管理。开展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持证人员纳入长护险从业人员范畴。六是拓展保障内容,为适老化服务扩容提质。探索辅具租赁服务,将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等辅具服务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