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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原副主席齐让:新《科普法》将引领我国科普事业迈入繁荣发展新时期
2024年12月25日,是值得记住、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此次修订是自2002年《科普法》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科普与科技创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修订的《科普法》在诸多方面展现出了新意和亮点。结合工作经历,谈点认识和感想。
第一,《科普法》将“国家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入法,这是本法显著亮点。笔者曾组织、参与并实施过这个行动。回溯过往,2006年国务院发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时,就有科普和科学素质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前者是手段、方式,后者是目的、目标。
几年来,行动纲要实施成效显著,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05年的1.6%起步;到2015年,每五年翻一番;2015年—2020年,年均增长约1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10.56%,圆满完成并超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时,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的目标。2021年,我国开始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2023年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4.14%,呈现增长趋势。
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将国家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纳入法律范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坚定决心。通过法律手段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引导公民培育科学和理性思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这一法律保障,不仅有助于培养全民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更为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成科技强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科普法》体现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比如,老年科技大学入法,对老科技工作者作科普提出了新要求。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到2035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将增加到4.2亿人左右,占比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2020年,我国60岁—69岁的老年人科学素质比例很低,不到全民10.56%的一半。如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科普知识的需求,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成为新时代科普工作面对的重要课题。
2021年,国务院发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在原有四类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的基础上增加了老年
新修订的《科普法》首次将老年科技大学等主体纳入法律范畴,明确要求这些老龄教育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可信的、易懂的科普资源。同时,对老年科技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他们发挥余热,积极参与科普工作,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享受科技发展成果贡献力量。这一重要举措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怀,也为构建全生命周期的科普教育体系提供了法律支撑。
第三,《科普法》设立每年九月为全国科普月。多年来,有关部门举办的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系列主题科普活动受到公众广泛欢迎和认可。这次《科普法》修订意见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时,并没有写入此款。基于此,我们在线上提交了在总则第十一条增加“全民科学素质日”的修改建议,“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设立全民科学素质日”。新修订的《科普法》虽然没有采纳此项建议,但首次设立九月为全国科普月,旨在集中力量、密集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这是一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好举措。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五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时,可将每年全国科普月中九月一日设立为“全民科学素质日”,作为启动科普月、全民参与活动重要内容。这一天同时也是在校学生、学员的开学日,能更好体现科普不完全是科普工作者的任务,普及科学技术、提升科学素质人人有责、关乎人人。
总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修订的《科普法》引领下,我国科普事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必将迈入更加繁荣发展的新时期。
(齐让 十二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老科协常务副会长、中国科协原副主席)
编辑:马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