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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物业+养老”模式,一共分几步?
人民政协网1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特别强调“发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发挥设施站点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
“当前,居家养老仍是多数老年人的首选养老方式。然而,养老服务碎片化、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资源分散等问题日益凸显。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找准抓手综合施策。”谈及上述《意见》,福建省政协委员、麦斯特人力集团创始人李妍菲这样表示。她同时提出,构建“物业+养老”融嵌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可以有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推动银发经济产业融合与协同发展。
之所以提出“物业+养老”融嵌式模式,李妍菲表示,物业公司作为社区服务的提供者,具有资源和地理优势;而养老服务机构则拥有专业的养老服务团队和经验。将两者有机结合,形成“物业+养老”模式,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满足其多元化需求。
而要推动“物业+养老”融嵌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李妍菲认为可以分为三步走:第一步是搭建“物业+养老”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政府主导,实现物业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实时更新和共享,同时,由行业协会牵头明确服务标准与流程,涵盖家政、维修、健康咨询、康复护理等具体方面;第二步是推动服务内容创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要鼓励物业公司引入智慧养老技术,如智能穿戴设备、远程医疗咨询等,提升服务便捷性和智能化水平;第三步是强化政策支持与监管,保障模式可持续发展,应加强监管与评估,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评估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崔吕萍)
编辑:李律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