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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 打造借款合同解纷“闭环链”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徐艳红)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审判模式,推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稳定市场预期,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分三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设立于2012年,辖区面积2168平方公里,总人口15400人,审判团队均为女性,被称为“草原上有温度的女子法庭”。近年来,法庭大力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行“专业审+督促执+多元调+源头防”模式,形成借款合同全链条解纷“闭环”,绘就了民族地区乡村和谐“枫”
强化巡回审判,夯实“专业审”基础实现一
培育务实管用解纷机制。创新用好“那顺调解法”这一通辽地区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性理念方法,形成铸牢“一个”公平正义法魂,践行“五项”为民司法承诺,运用“三种”调解模式,促进枫桥
落实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针对借款合同纠纷,深入落实“巡、立、调、审、执”人民法庭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在辖区内设立10个巡回审判点,年均53.7%的借款合同纠纷在巡回审判点审理,并邀请村委会人员等旁听庭审、参与调解,通过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审判、巡回执行、巡回普法将案件审理、普法宣传、便民利民融为一体,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推行繁简分流提升解纷效率。对于符合小额诉讼适用条件的借款合同案件,向当事人释明,强调“依法适用”,在“简、快、准”的良性轨道上提升解纷效能。2024年以来,小额诉讼适用率25.62%。
探索
推行“以保促执”。坚持立案前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257份,引导当事人办理保全申请,通过保全手段促进案件实现调解,并为后续可能到来的执行打牢基础、提供保障。
实行判后答疑机制。对法庭判决和调解的涉借款纠纷开展判后答疑和调后释明工作,讲明不履行生效义务的后果,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法庭判后答疑和调后释明覆盖率达100%。
推行“督促执行”举措。把“督促执行”作为全链条化解借款合同纠纷的“最后闭环”抓紧抓实抓好,建立案件台账,对生效借款合同案件定期提醒义务人主动履行。同时,依当事人申请在执行立案前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2021年以来,成功执
提升协同合力,打造“多元调”体系助力前端化解
促进多元共治联动。落实“代表委员+法院”机制,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化解纠纷,促进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监督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实现依法履职和参与社会治理相融合。2024年以来,代表委员参与化解纠纷7件,化解成功4件。强化“四所一庭”协同联动,不断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共享、矛盾纠纷研判预警、疑难纠纷联动调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多元解纷“破圈”融合。2023年以来,组织参加联席会议16次。借力基层治理网格,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地两熟”优势,通过“网格+协助送达、协助执行”等模式推动纠纷有效化解。2021年以来,法庭诉讼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98件,与各联动部门协作化解277件。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编写《矛盾纠纷调解指引》,着力为人民调解员掌握调解原则、实务案例、相关法条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开展调解员集体业务培训4次220余人次,采用专题学习、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解纷能力。
持续深化“庭村共建”。与当地嘎查村签订“庭村共建”协议,在机制保障、能力提升、多元解纷、普法宣传等方面强化协作共建,通过“庭村共建”以点带面辐射推动“无讼”嘎查村(社区)建设工作。目前,已创建6个“无讼”嘎查村,努力实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聚焦关口前移,健全“源头防”机制赋能基层治理
构建“法庭+N”机制。针对借款合同纠纷占比较高实际,主动搭建会商平台,加强与监管部门、辖区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2021年以来,组织座谈会4次,通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诉态势,分析存在问题,协商解决对策,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推行“订单式”普法。通过向企业群众普及民间借贷、金融
强化“可选择”引导。依托辖区党政工作平台和各类宣传媒介,刊载发放调解宣传册、非诉讼纠纷解决倡议书,加大对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宣传指引。在案件受理前充分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