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法律人才是推进以法治之力服务融合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建议:一、建立涉台法治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涉台法律知识和法律执业经验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二、建立台湾省籍律师数据库,成立台湾省籍律师服务队,开展涉台法律援助。三、完善高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高校设置涉台法治特色法律硕士培养方向,规划建立涉台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四、丰富涉台法治人才交流,依托论坛等载体,扩大与台湾律师界交流,吸引更多台湾青年投身大陆法治建设。
编辑: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