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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桂林:为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我国经济增长已从过去的高速阶段逐渐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党领导下的企业家队伍持续通过创新创造新质生产力,是推动我国实现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这表明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企业家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有胆识、勇创新的企业家茁壮成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重要贡献,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中国企业家队伍。他们既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者,也是有效市场的组织者、技术革命的引领者。这些多重定位深刻表明,企业家发挥着以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已从过去的高速阶段逐渐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党领导下的企业家队伍持续通过创新创造新质生产力,是推动我国实现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企业家要带领企业战胜当前的困难,走向更辉煌的未来,就要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这丰富了企业家精神的内涵。发挥企业家核心作用需要企业家精神,推动经济转型同样呼唤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赋予企业家不断创造新结构、打破旧结构和真实有效的行动力。通过精神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引领企业家积极进取,开辟创新、创业、创造的新征程。
新时代呼唤与时俱进的企业家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需要用更大的精力、更实的举措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企业家成长生态。
用法治建设保护企业家权益。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需要统筹立法、执法、纪检监察等国家机关部门职能。加快出台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导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用稳定的政策环境增强企业家信心、营商环境和政策环境是否长期、稳定,直接影响着企业家的信心。政策制定落实者应坚持党和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展的方针,以竞争中性和所有制中性两大原则为前提,科学细化保障民营经济平等地位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落实举措。
用良好的社会氛围培育企业家精神。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形成尊重、关怀企业家的广泛认知;通过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的风尚;营造适宜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生态,发挥企业家以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核心作用,助力我国向科技强国、制造强国迈进。
(作者王桂林系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广州市委会主委)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