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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科技手段在公益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
刘喆表示,公益诉讼案件案情较复杂,涉及专门性问题多,公益损害事实认定、责任区分等具有很强专业性。近年来,检察机关以办案需求为导向,坚持科技创新牵引、协同共赢发展思路,在公益诉讼办案中深化各种技术应用,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保障。
一是全方位。公益诉讼各类案件办理全方位地与技术开展合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拓展到安全生产、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这些领域都涉及专业技术问题,在实践中科学技术对公益诉讼各领域案件办理都可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全要素。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科学技术的需求涉及各专业全要素。实践中,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应用到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及环境损害、食品药品等理化检验鉴定技术,需要用到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各种仪器设备和各专业的检测方法,会采集各种类的受损样本、形成各类检测指标。
三是全流程。科学技术手段能够在线索发现与排查、证据获取与固定、证据形成与应用、成效评估与跟踪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流程提供有效支持。比如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助力精准发现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利用快速检测、无人机航拍等技术第一时间发现公益损害案件线索、固定相关证据,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对检材进行检验鉴定,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证据,并持续跟进评估办案质效,有力地支持了南四湖、太浦河、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等有影响力的重大公益诉讼案件。(记者 高志民)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