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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维护妇女权益的法治保障

2025年03月08日 08:17  |  作者:潘毅琴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推动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法治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石,也是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执法司法机关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保护妇女权益、推动性别平等,坚决筑牢维护妇女权益的法治保障。

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准度。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至关重要。要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精神纳入全民普法规划,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要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宣传执行力度,完善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把增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作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的首要目标,紧密结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研究妇女全面发展。

加大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力度。近年来,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全方位加强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益保护,向社会持续释放严厉惩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的强烈信号。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全链条治理。要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加大惩治性侵犯罪力度,强化“家暴不是家事”理念,推动反拐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大力关注农村妇女、少数民族妇女、精神障碍妇女等特殊群体和数字时代网络传媒中侵犯女性隐私等新兴领域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时俱进提升侦查调查、审查起诉、释法说理等执法司法履职能力。要做好涉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等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探索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矛盾化解,实现信访办理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

增加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深度。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公益诉讼条款,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针对侵害妇女权益导致社会公益受损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五种情形。要进一步细化涉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的配套机制,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相关条文做好衔接,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探索拓展受案范围。要加强与党政机关、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增加线索发现渠道,提高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的“即时性”。要强化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和刚性效力,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纠正作用。要适时发布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女职工特殊权益、农村妇女权益等典型案例,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加强精准监督。

拓宽涉案困难妇女帮扶救助广度。近年来,司法行政部门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探索构建法律援助、心理帮扶“双援”机制,确保妇女获得有效帮助。要进一步建立救助协作长效工作机制,扩大救助参与范围,及时与党政机关、妇联组织共享专项活动和救助案件信息,形成推进合力。要探索建立社会、企业、个人广泛参与的司法救助资金“蓄水池”,彰显司法救助“救急解难”“雪中送炭”效能,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拓展救助覆盖面和受益面。要延伸建立诉讼程序外的妇女权利保障工作配套机制,视情引入心理评估咨询、创伤后心理干预、案件回访等环节,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后半篇文章”。

(作者潘毅琴系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