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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案由:实践表明,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能一般可以提高10%~20%,为粮食稳产保供提供坚强支撑。当前,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统筹部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布局不断优化,但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管护机制不完善、管护经费不充足、监督机制不健全。
建议:一、补齐短板,构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县(市)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的建后管护机制,明确县乡村和农户、经营主体等各层面的管护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在乡镇或村设立高标准农田管护站,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同时负责指导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管护。及时修复或补充水毁灾损的高标准农田,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探索构建多元化管护格局。引导保险机构为高标准农田设计自然灾害保险产品。
二、 因地制宜,构建差异化的资金筹措与投入机制。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省、市、县三级共同分担机制并纳入专户管理,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费、投工投劳等多种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允许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中提取1%~2%作为项目的建后管护资金,允许乡村振兴奖补资金作为管护资金的重要补充,允许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耕地保护资金列支一部分作为管护经费。通过担保基金等方式,鼓励土地承包户、流转主体共同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探索项目工程共有、共管、共享收益的产权模式。
三、 多措并举,构建农田管护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护系统,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情况可查。推广落实“田长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各级田长监管范围,构建“人防﹢技防”监管机制。制定设施建后管护督察计划,定期开展督察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
编辑: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