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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桂在协商》平台建言 合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5年04月22日 15:54 | 来源:广西政协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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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政协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通过自治区政协《桂在协商》全媒体协商平台,围绕“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主题建言献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区正处于人口发展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女性生育面临的压力不容忽视。”自治区政协常委、桂林市政协副主席卢全喜提出,推动更多新生儿疾病病种筛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探索实行安排专项经费,对广西户籍家庭按照生育政策出生的二孩、三孩、多孩家庭,每月发放育儿补贴。对于生育多孩的家庭,实行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育儿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自治区政协常委、广西江滨医院副院长刘天奇表示,我区不断巩固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把婚前医学检查检出疾病的夫妇、产前筛查阳性夫妇、困难家庭夫妇作为重点人群,加大医学干预力度,及时发现和治疗影响生育疾病,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做好新生儿重点疾病的筛查。
“支持我区加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服务网络等建设。”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卫生健康宣教中心副主任张超群建议,积极争取国家在人口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进一步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妇幼保健等方面的作用,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恭伟介绍,广西在全国率先实施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推动托育机构建设纳入“桂惠贷”项目,每年每户贴息限额可至100万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普惠托育服务项目115个。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安排资金对托育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进行奖励性补助。
“自治区医保局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实施‘一减二增三延长’措施提高待遇保障水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姚方介绍,“一减”即修改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取消部分享受待遇的限制性条件;“二增”即调增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和新增职工门诊产前检查待遇项目;“三延长”即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除了将适宜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分娩镇痛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还将新生儿暖箱、新生儿监测、蓝光治疗等十几项涉及新生儿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黄伟)

编辑:马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