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古籍工作的评价机制与评价办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古籍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一、组织评选“全国古籍工作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并将其确立为国家级人才称号。二、在评选古籍业务骨干的同时,以“古籍工作青年先进个人”称号评选古籍青年优秀人才。各部门完善各类古籍项目在项目评价和古籍人才奖励上的联动互通,一体推进全国古籍工作的国家和省部级人才称号计划。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