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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陈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养老体系
我国老龄化属于“未备先老、未富先老”,一方面,城市不断扩张的养老服务供给,尚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农村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城市,且农村养老底子薄、起步晚,远滞后于城市发展。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如何安度晚年都成为重点和难点问题,建议国家在“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重点谋划和完善城乡养老体系建设。
一、 坚持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引领,谋划好国家未来养老服务规划和发展,注重加强政策间衔接配套,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二、 规划编制中要重点谋划健全和完善城乡养老体系建设,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结构性改革,增加个人的积累激励;强化医保支付对分级诊疗的保障作用,完善医养联动体制机制;加强长护险筹资机制的探索,组建区域医养联合体。农村养老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在财政投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农村基础养老金水平。探索通过立法加强农村养老顶层设计,尽快明确“兜底、普惠”的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继续鼓励农村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完善监督、激励等运营管理机制。补齐农村在饮食、医疗、文娱等公共服务供给上的短板,构建县域内城乡一体化的大供给体系。
三、 规划编制中要强化生命全周期观教育理念,引导人们正确看待生命的自然过程。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