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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副书记徐令义:“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调研情况综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社会结构和利益分配格局深刻调整,产生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极端案件时有发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有所增多,社会治理难度也在增大。
委员们一致认为: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的专门部署,特别是把党的政治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社会基础;必须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者、最大受益者。为此建议:
一、 运用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办理结果都合情合理、于法有据。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大专业心理矫治队伍建设力度,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由事后“吸取教训”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网络安全、食药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二、 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提高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
三、 打造好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形成大抓基层、打牢基础的干部绩效考核导向和政策导向,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经验做法。
四、 构建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系统观念、辩证思维,构建“多元共治”的新型机制,强化协商理念,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转型提升,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大力建设文明家庭。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