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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王芳: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家庭是社会最小单元,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然而,宣传引导不足、制度衔接不畅、家教家风建设转化为治理工具乏力、专业人才缺口较大、社会组织参与不充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此建议:
一、 构建“全链条”家庭服务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在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过程中,研究制定《家庭发展促进条例》作为进一步深化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推动家庭教育与家庭发展有机结合,自治与法治有效融合。打造“智慧家﹢”线上平台,链接政法系统、社工部、群团等数据资源,构建智能家庭服务和风险预警系统,依托“妇联执委﹢网格员”双向互兼机制,完善家庭矛盾化解机制。
二、 构建“三维联动”家校社促进机制,激活基层治理主体效能。升级“家校社”协同,推广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联动模式,推动家庭美德转化为基层治理规范。强化多部门联动,完善校园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培育“家校社同频”的治理生态。增进代际融合,依托社区(村)家长学校开设“祖孙学堂”,激活代际共生可持续动力,夯实中国式家校社综合施策基层治理伦理的价值取向。
三、 构建“四心共促”家风建设机制,厚植基层治理文化根基。开展润心家风共造行动,社工部、妇联等部门组织修订包含移风易俗条款的村规民约,建设开发“家风AI评估模型”,培育家庭治理创新项目。开展匠心家风传承行动,打造“家艺家风”示范基地。开展暖心家风促进行动,实施“当廉洁自律好干部、做廉洁家风贤内助”系列行动。形成以家风涵养公序良俗、以家庭文明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格局。
四、 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社工部、群团等部门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加大培育“三家”社工、志愿者力度,有效发挥不同主体的力量和优势,实现基层治理效能最大化。
编辑:实习生 李军(辅导老师: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