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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济南举行 专家聚焦为民营经济发展筑牢法制保障
人民政协网8月28日电 近日,“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济南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法学专家、全国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等齐聚一堂,围绕2025年5月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背景下的司法保护难题展开深入研讨。
参会人员就司法保护民营经济、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益达成共识,专家着重强调要防范杜绝“远洋捕捞、趋利性执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这一规定成为与会法律专家、人大代表讨论的重点。
今年以来,司法机关已积极行动,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提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多项举措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最高检于3月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法于8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提出25条具体措施。
与会专家建议,应当建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督制约机制,对跨区域执法活动实行备案审查,对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等强制措施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
本次研讨会聚焦当前民营经济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学术研讨与实务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只有筑牢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