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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融合发展
案由:当前,实现职普融通还面临学籍壁垒、缺乏鼓励措施等问题,无法真正缓解社会“普职分流”焦虑,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建议:一、出台学籍和学分相关配套政策,打破职普壁垒。一是制订、修改学籍政策,推进同城同学段职普融通。地市级政府教育部门制定中等教育学段职普学籍打通的指导性政策,学校制订具体的转学标准和要求,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籍融通。在高等教育学段,教育部指导、省级教育部门制定政策,学校制订实施细则,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与应用型普通高等学校学籍融通。二是探索同城同学段职普教育组团课程互修、学分互认。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选择普通高中相关课程,助力高考;普通高中学生选择中职学校相关课程,培养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高等教育学段实行职普高校辅修专业校际开放,逐步放开同学段同专业学分互认。
二、 制订职普融通专项行动方案,实现纵横融通。一是搭建横向职普融通平台。人才培养方面,职普合作进行专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分类学业考核评价;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方面,以专业为单位建设技术服务平台,实现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全链条职普高校分工合作,共同服务行业企业。二是打通纵向职普融通渠道。将中职直升和中职对口本科适度延伸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让更多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职专科学生。试点放开高职本科报考专业硕士,设置专业硕士高职招生专项,打通高职本科—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学位的培养过程。
三、 多渠道激励,促进职普学校积极参与职普融通。一是鼓励学校和企业牵头建立职普融通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政府给予相应的平台搭建和专门项目建设经费支持,鼓励职普学校积极参与相关项目。二是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荣誉体系中设立职普融通专项荣誉,奖励为促进职普融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学校和个人,奖励在职普融通中成长的优秀学生个体,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职普融通工作的社会赞誉度。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