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推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议——
一、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情况和发展需求,保留相关区域民办高职院校按《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规定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机会。
二、 强化土地利用效率,通过优化建筑设计、共建共享等方式,实现资源有效利用。
三、 细化异地办学规定,对土地指标紧张的城市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用地需求,在异地办学方面给予一定程度政策准许。
编辑:李敏杰